会议传达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辽交发展发〔2019〕190号)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运输车辆动态管理相关制度,将超速和疲劳驾驶行为列入监控重点,定期分析警情数据,确保安全管理。
会议要求,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全力抓好车辆动态监管工作,对照营运车辆轨迹完整率统计表,重点督促运行商提高服务质量和数据准确率,并追查相关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继续强化对未上线车辆监理,提高上线率。对存在问题的运输企业,要及时开展约谈会议,下发整改通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下达处罚通知书;对情形严重且没有按期整改的企业,吊销经营许可,消除隐患苗头。
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将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动态监控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是否按规定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审查的卫星定位装置、监控平台以及平台接入及使用情况,是否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实时监控所属企业车辆以及对违法违规情况的处理和分析。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运输企业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