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减约束,构建信用管理机制
民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行“信用+告知承诺”工作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重新梳理并公布《民乐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共涉及22个单位81个事项。
可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文本,对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愿意承担因不实承诺、违反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的企业,在办理业务时,以告知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享受“信易批”服务。
针对存在承诺虚假信息等失信行为的企业,不予享受各项便利化审批服务措施,特别是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信用黑名单)的,从严审查,谨慎作出审批决定。同时,强化联合惩戒,对失信惩戒对象在政府采购、资金扶持等方面采取行政性联合惩戒措施,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效能,实现服务更“精细”、监管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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